《中國青年報》(2014年09月17日03版)
  本報訊(記者董偉)由於近年不斷“炮轟”復方丹參滴丸,該產品的“東家”天士力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士力”)於2011年將院士李連達告上法庭。近日,此名譽侵權案獲終審判決:李連達被要求停止不實評論,併在媒體上公開致歉,另賠償天士力30萬元。
  李連達為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中醫科學院首席研究員,此特殊身份使該案備受社會關註。而敗訴的結果,在院士所涉案例之中也極為罕見。
  該案源於2009年年初,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李連達曾聲稱,其實驗證明,復方丹參滴丸存在嚴重不良反應。而這一產品是天士力的核心之一,年銷售額數以億計。作為業內權威,他的言論導致公眾恐慌,天士力的股票急挫後被迫停牌。
  監管部門隨即介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召開新聞發佈會稱,復方丹參滴丸毒性實驗在不同的階段、不同的時期都在做,若存在不良反應將及時通報。但李連達仍然在各類場合、各種媒體上,繼續批評復方丹參滴丸。
  為此,天士力於2011年將李連達告上法庭。2013年12月,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天士力勝訴,李連達不服提起上訴;2014年9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天津市兩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均認定:李連達針對天士力公司及其產品復方丹參滴丸發表的不實言論,已構成對天士力公司名譽權的侵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院確認,李連達關於復方丹參滴丸嚴重毒副作用的試驗非臨床試驗,不涉及不良反應發生率問題。而其聯合署名發表的其他論文中的數據,系參考他人報告,並非來源其自己的藥理試驗,且低於其在涉訴報道中所述的3.1%,其言論缺乏客觀性。
  天士力董事會秘書劉俊峰認為:“藥品不良反應信息應當是由國家權威機構監測並定期公佈,不可以受任何人、任何不實言論的左右。”劉俊峰還稱,復方丹參滴丸的銷售,並未因此案的干擾而停步。
  而判決下達後,李連達仍在其科學網個人博客上發表文章稱,大量可靠的證據證實,復方丹參滴丸確有不良反應,而天士力不承認。同時,天士力未經主管部門批准,誇大該藥的治療作用,擴大適應症。
  他還認為,藥廠應賠償不良反應的受害者經濟損失。  (原標題:院士“炮轟”復方丹參滴丸 法院終審判其名譽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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