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0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近日,中央紀委監察部駐國家衛生和計生委紀檢組監察局通報了8起衛生計生系統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其中,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人民醫院原院長史春生收受賄賂186.627萬元,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江西省興國縣衛生局原副局長謝蘭茂挪用公款、收受賄賂案件。謝蘭茂在擔任興國縣衛生局副局長期間,先後三次從興國縣肺科醫院挪用公款人民幣210萬元歸個人使用;在個體診所審批、醫療設備採購過程中,先後收受賄賂款人民幣20.6萬元。謝蘭茂受到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
  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原副院長鄭治、基建科原副主任陳鵬、基建科原副主任科員熊文健在基建工程中收受賄賂案件。鄭治、陳鵬、熊文健分別收受不同施工方的回扣。鄭治收受回扣摺合人民幣283.1704萬元、港幣5萬元,陳鵬收受回扣共計人民幣16.9萬元,熊文健收受回扣共計人民幣8.6萬元。鄭治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沒收財產人民幣50萬元。陳鵬受到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沒收財產人民幣2萬元。熊文健受到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人民醫院原院長史春生收受賄賂案件。史春生在擔任福山區衛生局副局長及福山區人民醫院院長期間,非法收受請托人給予的錢物價值人民幣66.82萬元;非法收受藥品配送商、供應商給予的錢物價值人民幣91.311萬元;非法收受福山區人民醫院職工給予的錢物價值人民幣28.496萬元;合計收受人民幣186.627萬元。史春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安徽省蕪湖市第五人民醫院原院長王玲瓏收受賄賂案件。王玲瓏在醫院托管清算、醫療設備採購、基建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17萬元。王玲瓏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第四人民醫院原院長於向前收受賄賂案件。於向前在擔任柳州市第四人民醫院院長期間,非法收受藥品、醫療器械供應商賄賂共計人民幣111萬元。於向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
  上海市第十人民醫院普外科原主任丁衛星收受賄賂案件。丁衛星在擔任普外科兼胃腸外科主任期間,利用對胃腸外科微創手術的耗材選擇具有建議權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負責人給予的賄賂人民幣6萬餘元。丁衛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醫院骨科原主任萬乃明、原副主任徐榮臻和醫生胡利典、趙進喜收受醫療器械回扣案件。麻城市人民醫院骨科在購進醫療器械時,萬乃明、徐榮臻、胡利典、趙進喜四人一同經手收受多家醫療器械供應商回扣共計人民幣84萬元,四人每人分得20萬元,其餘4萬元用於科室其他人員的福利發放。萬乃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徐榮臻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胡利典受到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趙進喜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
  浙江省紹興文理學院附屬醫院內科醫生包子予為商業目的統方案件。包子予先後侵入紹興文理學院附屬醫院及紹興市其他兩家醫院的計算機系統,非法獲取三家醫院數據庫內保密的“統方”數據並予以銷售,獲利人民幣11.6萬元。包子予受到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通報強調,衛生計生系統廣大從業人員特別是各級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從通報的幾起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切實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嚴格自律,廉潔從業,守住底線。
  通報要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衛生計生單位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持之以恆抓好《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准”》等行業紀律的貫徹落實。衛生計生系統各級紀檢監察機構要加大查辦案件力度,重點查處“九不准”出台後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查處的典型案例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持“一案雙查”,對發生重大行風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單位,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原標題:衛計委通報8起違紀違法案件 一院長收賄賂超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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