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風雨雨60年過去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執政黨領導下開展工作,扮演了應有的歷史角色。六十一花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人民共和國之最高權力機構,也該洗去歷史征塵,披堅執銳,為人民幸福、國家強大擔當起新的歷史責任。
  我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某種中國特點,但本質上仍屬於承擔民主政治職能的代議制機構。大略可以說,政治家對民主政治認識到什麼程度,也就會對人民代表大會認識到什麼程度。不論什麼民族,人的活動均可分為私人事務與公共事務領域,雖然二者之間的邊界存在某種不確定性。在公共領域里,人們很難就公共事務的處理達成一致意見,就需要形成不同層級的權威,構成治理體系。
  如果以人民代表大會為核心,建立更為健全有效的制約機制,人大代表們的個體利益訴求與公共利益要求更容易取得一致。由這些要素構成的民主政治,會給社會提供極大的政治可預期性與社會公正環境,人民藉此穩定生活,投資者藉此發奮創業,全社會藉此持久進步。
  也要看到,民主政治發展是一個艱難、漫長的過程。就是那些較早走上民主政治道路的國家,其運行機制仍然有待完善。
  相比之下,中國民主政治的實踐只有很短的歷史,需要探索的改革任務更加艱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應是未來民主政治改革的核心所在。從人民代表產生的程序和方式,到人民代表大會獨立議事的公開透明,再到法律至高無上地位的奠定,每個環節都需要革故鼎新,深化改革。改革即將破題,人民寄予厚望。希望新一代政治家以堅毅果敢的決心與睿智謹慎的謀略,在未來的一段時間里,完成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改革的關鍵任務。
  (原載前日《南方周末》方舟評論,有刪節,作者黨國英,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原標題:[推薦]人大制度應是未來全面改革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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