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22日消息(記者劉禕辰)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今日上午,《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草案)》或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
  《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這是中國第一部民間借貸的地方法律。自溫州金改以來,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就備受市場關註。這次正式通過的管理條例有幾個細節值得註意:
  首先,《條例》草案中規定,利率上限為48%。而今天通過的《條例》中則刪除了這一點。對此,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周德文解釋:
  周德文:第一條可能會引起誤解。因為你規定了百分之四十八,是一個很高的線。其實他是一個警告線,並不是鼓勵線,容易引起誤解。另一個是國家規定合理的利率是基準利率四倍,超過了就是高利貸。我們定了百分之四十八,就是突破了國家的法律。
  其次,《條例》明確規定公務員和金融從業人員不得參與,防範關聯性的權力尋租。
  兩年前,溫州商人跑路潮將民間借貸至於關註之下。此次《條例》出台,則在預防風險方面狠下功夫。《條例》規定,定向集合資金管理人募集的資金總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八倍,並應當由溫州市轄區內具備國家規定條件的金融機構托管。
  浙江省副省長朱從玖指出,該條例對防範化解民間金融風險,維護民間融資市場秩序,促進溫州民間金融不斷規範有重要意義。  (原標題:溫州表決通過民間融資管理條例 取消利率48%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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